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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愛必須由兩個人來完成,男與女;陰與陽,自慰無害論的第一個錯誤就是:違反自然!

為什麼我要將處方公布出來!?因為你恐怕需要終生服藥,手淫帶來的是永遠的傷害,藥物有其極限,它只能短暫改變脈象與舌象趨於正常,老化及全身虛弱,絕非你服藥就可回春,絕非像感冒發燒一樣燒退寒邪被逐出體外那麼單純,虛弱怕冷脫髮是只有老人才有的特徵,但你十幾二十就已經未老先衰了,你的肉體實際上已經步入更年期或者更甚的老年期了!藥物只是讓你暫時回到十幾二十的青春狀態縱然你已經50或更老的年歲!

藥物只能在持續作用的療效裡面讓你不再虛弱不再怕冷不再脫髮……..甚至:不再懦弱!懦弱有時候就是軟弱。……讓你有機會有時間強壯,有機會基礎體溫趨於正常而受孕,藥效退了,或者不再服藥你將回到你原來的狀態,原來你身體肉體衰敗的年齡………

為什麼小朋友,不會手腳冰冷──因為他們未經人事,沒有手淫的問題!那時他們體內的陰陽是平衡的;動態平衡,就算喝了冷物,就算久待寒冷的戶外,待消化了,回到溫暖的是環境,手腳的溫度很快就會回復溫暖!而手淫者的手腳冰冷是不同的:就算喝了滾燙的熱食,處於溫暖的環境,手腳仍是冰的!

定期持續耐心服藥一段時間就可永遠擺脫虛弱?這是作夢!很多混蛋的醫生就會向你如此哄騙而通常大家都會相信!就像威而鋼一樣;有服藥有機會勃起!服了威而鋼不會永遠擺脫陽萎!

正確的知識才能在50年後讓禿頭、不孕成為歷史!『fuck yourself!』這是西方人罵人的話,不要再幹你自己,走出電腦走出家門,去把妹去讓帥哥追求!性不是罪惡,色不是罪惡,錯誤的知識才是,去享受性吧!去享受愛吧!無論如何就是Don't  fuck yourself!

性愛必須由兩個人來完成,男與女;陰與陽,自慰無害論的第一個錯誤就是:違反自然!

在〈性愛必須由兩個人來完成,男與女;陰與陽,自慰無害論的第一個錯誤就是:違反自然!〉中有 11 則留言

2007/07/28 10:57 為 什麼我要將處方公布出來!? …《詳全文》

不錯!性不該是罪惡!性有必要開放!越早有正常的性行為,越不會淪落至手淫的深淵!讓身體毀壞!

對男性而言,世界的性資源是不公平分配的,一定程度上是彼此相互競爭排斥的過程,好比中國性別比例如此不均,估計90後這一代到了嫁娶年齡時,有10%的男性會被擠出婚姻市場。最弱勢的人才最保守?啟蒙一過,若做愛有害健康,也希望是兩個人一起做,僅是輕微的減損健康,而不是一個人獨自的在低自尊、罪惡感、抑鬱的心理狀態裡,內外交攻。性與罪惡,性恰恰是被當成罪惡,我們才不得不手淫?男女恰是在青春早期被有形無形的隔離,我們才會手淫。事實上教導了關於手淫的知識而沒教導促進男女相處,才會手淫。道德潮流若此,性的開放乃是必然。

您的問題已經超乎我所能回答的能力範圍!之前也有人提過相同意見,所以我也無從回覆您的回應!本人並非鼓勵敗壞他人名節;而是鼓勵躲在晦暗角落手淫自殘的人們,去到陽光下享受正常社交的性愛!無論如何,感謝您的回應!也請勿再來信!謝謝!

  對於大師您於版面中所撰文的意見,本人深感認同之。
       然則,"不要再幹你自己,走出電腦走出家門,去把妹去讓帥哥追求!性不是罪惡,色不是罪惡,錯誤的知識才是,去享受性吧!去享受愛吧!",這一段話,卻讓本人不禁陷入深長思考…!!
  世界上有很多事情,都有"宗教"因素的背景,或者該說,宗教思想其所涉入的範圍,極其廣大!,尤其是在提及有關"欲望"的這個部分上。可能從"善惡"的角度來切入…
  不傷身,但會不會敗壞她人名節呢?!性與罪惡,究竟應該以何種情境,以創造達成一種具有普遍性價值的公正性。(莫過於"婚姻"了)。否則,極容易流於一種所謂的「性解放」與「性自由」的思潮。
  殺自己沒關係,總之要遠比殺別人來的好。(至少就宗教思維如是…在戒不掉sy之前,善良的想法就是這樣;與古人相比,現代人營養好太多了。因此即使有受不良波及,或許影響也不致致命!當然,這還是得需要”從質變,到量變”(或者兩者同時間的進步))。
  這篇回應予您,並沒有與您批鬥的意思。只是提醒在潮流開放的現下,很多的傳統價值早已受到顛覆。難得有人【振聲疾呼】的傳承一種價值,只是凡事都有缺如,提醒您有個「致命傷」。而它該如何在您的大作之中,而得以得到彌平呢?!

手淫受害者的控訴連署,到達某個程度我才會向社會大眾及全世界公佈處方方法,並接受各界檢驗!請看我的自我介紹!
處方不會私底下寄給任何網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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